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2009年4月28日上午10:00
3、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925,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6.2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925,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925,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925,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925,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925,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关于续聘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925,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关于申请调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925,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925,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08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09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业清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